公共建筑空调采暖系统+照明系统同步实施改造有奖励了
发布时间:2019/12/12 16:14:04浏览次数:903
资金使用范围与奖补标准
既有公共建筑空调采暖系统+照明系统同步实施改造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标准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照《西安市自主实施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奖励办法》执行。
2019年10月2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全力推进“2+17高效措施”(2大任务、17项举措),通过热源清洁化(15项举措)和建筑能效提升(2项举措),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清洁取暖方式,构建清洁、高效、节能的供暖体系,力争实现城区、县城、平原农村地区清洁供暖率达到100%;城区和县城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在陕西省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30%。
《方案》指出西安市将本着因地制宜选择供热方式的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清洁化改造方式,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城镇地区优先推行集中供热。提高集中供热热源清洁替代比例的同时,根据全市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条件,推广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等供热项目建设。对市政集中供热覆盖不到的地区,择优选择地热能供热、污水源供热等集中供热方式。
据悉西安市扩大地热能及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供热具有明确地目标。加快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地开发浅层地热能供热,鼓励开发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积极推进污水源热泵供热。力争2020年采暖季前,实现浐灞生态区五污厂周边污水源热泵、国际港务区分布式能源站及莲湖区土门地区热泵集中供热等热泵供热项目建成投产。大力推动地热能供热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供热。新建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应采用地热能。
作为此次下发的《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配套文件《西安市清洁取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配套资金重点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煤改电”“煤改气”项目补贴;二是城镇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贴;三是农村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贴。